大家好,给大家分享一下一个有趣的事情,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。下面详细解释一下。现在让我们来看看!
在英国,权利最高的是首相。首相享有下述各种权力:
1.首相有权解散议会。
2.首相可向议会提出立法动议权。
3.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全部情况。
4.代表政府在议会中为政府的重大政策进行辩护。
5.向英王提出任命内阁成员和其他部长名单,也可要求他们辞职或变更他们的职务。
6.主持内阁会议,决定内阁议事日程。
7.向英王推荐高级法官、主教和对某些其他官员的任命。
8.决定各部职权的划分,决定部的成立、合并和废除。
9.对各部业务进行总的指导,解决各部之间的争议。
10.首相掌握着三军的总指挥权,有宣战权。
元首只是一个国家的代表,并没有实际的权利,而首相是一个国家权利的最高者
日本外相和首相的区别在于职责和权力范围不同。外相是负责处理日本国际关系和外交事务的高级官员,主要负责与其他国家的外交协商和代表日本出席各种国际会议。而首相则是日本的最高领导人,负责指挥日本政府的工作,制定国家政策和计划,对各个政府部门进行指挥和管理。相比之下,首相的职责和权力范围要更广泛和具有决策性。需要指出的是,作为日本政治体系的核心,首相和外相通常会合作处理日本的外交关系,共同推动日本国际事务的发展。
内阁首相为“首席宰相”的缩写,是君主立宪制国家中内阁首脑的中文通称。
如英国、日本的内阁首脑。首相的产生各国规定不一。
英国首相只能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并由英王任命;日本首相由国会提名经议员选举产生,并经天皇任命,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,在议会中占多数议席的政党(执政党)的领袖(总裁)是当然的首相。
首相是内阁的首脑,享有非常广泛的权力。英国首相有权任免内阁成员和其他非阁员大臣;领导内阁,决定内阁议事日程,主持内阁会议;用自己的观点归纳内阁会议的讨论,形成内阁决议;在议会中代表政府为政府的决策辩护;代表政府向英王汇报政府工作;提请英王任命高级法官、主教和其他高级官员;决定政府各部的职权的划分,决定部的合并、成立和撤销,对各部的业务进行指导,解决各部的争议等等。
日本首相又称内阁总理大臣,是日本最高行政首脑,有权任命内阁其他各国务大臣。尽管内阁要接受议会的监督,但首相有权建议君主解散议会,宣布重新大选
是首相,英国的政治首脑,国家的实际领导英国首相组织的内阁权力有:
①制定内外政策。
②行使最高行政权力。
③协调和确定政府各部门职权。